《沈括·梦溪笔谈》:“内侍李舜举家为暴所震,承接防雷工程,其堂之西屋雷火自窗间出,赫然出檐。人以为堂屋已焚,皆出避之。及雷止,其舍宛然,墙壁窗纸皆默。有一木格,其中杂贮诸器,其漆器银铝者,银悉容流在地,漆器不燃灼。有一宝刀,较坚刚,就刀室中容为汁。而室亦俨然。人必谓:当先焚草木,然后流金石,今乃金石皆烁而草木无一毁者,非人情所测。
湖阳县春秋蓼国,樊重之邑了,重母畏雷,为立石室,以避之,信号防雷工程,悉之文石为阶砌,至今犹存。”书中谈及的白石、文石,接地防雷工程,据分析应该属于绝缘性能较好的石块。至于宋、元、明、清代的建筑物多用“雷公柱”(宋代称枨杆)等措施以避雷。
我国古籍中,武汉防雷工程,有关雷电理论和避雷实践的记载十分丰富。例如东周时《庄子》上记述:“阴阳分争故为电,阳阴交争故为雷,阴阳错行,天地大骇,于是有雷、有霆。”这些学说与现代的雷电学说是如此相似,不过它比现代雷电学说要早2000多年。在古籍中关于建筑工程中避雷的记载也十分丰富。南北朝的孟奥《北征记》中有如下记述:“凌云台南角一百步,有白石室,名避雷室。”又有盛弦之《荆州记》中记述:“湖阳县春秋蓼国,樊重之邑了,重母畏雷,为立石室,以避之,悉之文石为阶砌,至今犹存。”书中谈及的白石、文石,据分析应该属于绝缘性能较好的石块。至于宋、元、明、清代的建筑物多用“雷公柱”(宋代称枨杆)等措施以避雷。
建筑过电压防护要符合规范外,并且对电源系统、信号系统、地电位反击等各个方面,要求严格作好雷电防护工作;并且,确保安装LEO过电压防护器件后对供电、通信设备的正常使用没有任何影响。因此,合理进行过电压防护设计,提供高质量完整的防护设备,通过有效措施防止雷电波侵入设备,形成层层保护结构,确保设备的安全,使其在雷电环境中能安全可靠运行